执行程序遇到障碍:联系不到当事人,财产调查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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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若法院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及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法院在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时,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寻觅,可以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执行通知。尽管如此,法院仍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如房产、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处分。其次,如果法院审查判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执行,可以将该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相关措施,如限制高消费,以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最后,在采取以上所有措施后,若仍无法执行,法院可暂时停止执行。 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债务能力或其名下有新财产,即可立即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6条 如果6个月内一审法院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可以责令原审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或由本院或其他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6条 如果6个月内一审法院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可以责令原审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或由本院或其他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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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起诉了,会产生以下两种结果: 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的方式取得的贷款。若申请人是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取得的额贷款,那么贷款机构无法经过变卖抵押物的方式,降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不过,贷款机构会不停的催缴,这会给贷款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最终,借款人仍逃脱不了法律制裁,需要用个人名下资产偿还借款。 2、抵押贷款:在抵押贷款方式下,其会主张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剩余本息、律师费、诉讼费等一系列费用,假使还有剩余金额,则将如数返还给借款人。这说来轻松的流程,做起来可未必简单,少说也要等个三个月之久,才能将资产兑现,在此期间,借款人可筹集钱,赢得资产争夺战,用钱的归位使得贷款机构撤诉。情节严重要坐牢。通常来说,借钱不还这类事件都属于民事纠纷,不会上升上刑事层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坚决要当老赖,宁可跑路也不还钱,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还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就会坐牢。借款人一直拖欠贷款不还会导致很多后果发生,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还会影响以后其他贷款的申请,而有个别贷款如果未按时还款,还会产生罚息,所以,在申请贷款前,一定要保证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是很重要的。
1、交接工作不规范。 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在缓刑的交付执行上衔接不严: (1)有的法院不按规定向公安机关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让缓刑犯自行到公安机关报到。形成事实上的脱管。 (2)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上做法不一致,有的送到判决当地公安机关,有的送到罪犯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有的送到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这种混乱的法律文书送达现象,容易导致居住地公安机关因无法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缓刑犯情况而产生漏管,因为按目前公安部的规定,对缓刑犯的考察由居住地派出所进行。 (3)有的法院向公安机关送达公诉案件的缓刑判决而不送达自诉案件的缓刑判决。这种情况使大量自诉案件的缓刑犯游离于公安机关的考察视野之外。 (4)公开宣告不到位。 按照《刑法》规定,执行缓刑和解除缓刑都应当向犯罪分子本人、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可使群众监督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的生产生活等活动。现在,农村由过去的“集体生产”转变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群众之间联系松散,集体活动较少;城市个体工商户也是如此。在人们生产、生活相对独立的情况下,组织群众宣布有关规定难以落实,从而使这项规定流于形势。 2、制度落实不到位。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缓刑考验期的各种制度是非常严谨的,但往往落实不到位。 (1)定期报告不到位。 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必须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情况。但在具体操作中,此项规定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在边远或治安形势严峻的地区,在公安机关人财物紧张的情况下,有的执行机关认为缓刑对象罪行较轻,对社会不致造成什么危害,疏于管理,致使被处罚者的活动脱离考察、监管。 (2)群众评议不到位。 按照有关规定,对执行缓刑的犯罪分子,要定期组织群众评议。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在执行过程中一般都没有认真执行,使群众的监督得不到很好地贯彻。 (3)外出审批不到位。 按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但实际上在人口流动量大和交通便利快捷的今天,严格落实此项规定遇到不少障碍,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的各项活动不能实行有效地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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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遇到阻碍
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
2024.06.09 28 -
律师能调查当事人联系方式吗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律师有权进行个人信息查询。首先,当代理案件的律师认为案件的复杂性需深入调查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递交请求,请他们协助搜集证据,亦或是要求法院下令告知证人出庭作证。与此同时,倘若律师决定自行展开信
2024.05.13 19 -
调解了,被告不执行。也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1、“调理”不属于法律术语,既然案件已经起诉,结案方式有判决、调解、原告撤诉。你所说的应该是“调解”。 2、以调解方式结案,也区分不同的情况:一种是调解后原告撤诉、另一种是调解后法院制作调解书。 原告撤诉后,可重新起诉;而调解书不履行,原告
2024.06.27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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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遇到障碍:求助无门
根据第229条第1款规定,在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执行人员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执行人员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如果事先不通知,
2024-11-11 15,340 -
欠钱不还,现在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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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 15,340 -
执行人被查到一方无财产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
2022-07-09 15,340 -
执行程序中遇到的问题
1、交接工作不规范。 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在缓刑的交付执行上衔接不严: (1)有的法院不按规定向公安机关送达有关法律文书,让缓刑犯自行到公安机关报到。形成事实上的脱管。 (2)法院在送达
2023-01-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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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警察多久会联系当事人
立案后警察24小时内会联系当事人。 若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会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拿归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
11,345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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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到审查调查什么意思
立案到审查调查是指案件从立案阶段,已经进入到审查调查的阶段,所适用的判断条件发生了改变。立案审查是我国曾经执行过的一项立案制度,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自2015年5
6,457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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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如下: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
3,572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