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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有哪些特点?

2021-10-0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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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2回复

专业分析:

其法律特征包括一、纪律合同主体的限定性。纪律合同的委托人没有太多限制。然而,经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经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二、纪律合同的目标具有特定性。纪律合同提供劳务类合同,纪律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纪律合同中的纪律师在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有法律关系。四、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事。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交易,但交易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由委托人承担,五、行纪合同是约定、双务、有偿、不合同。纪律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一致就能成立,不需要一方当事人义务的实际履行,也不需要特别的形式,所以诺成,不需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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