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汇报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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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事故汇报程序 1、瓦斯煤尘事故汇报顺序: 公司(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救护队长、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安检站长、生产副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生产管理部部长、通风区区长、安检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事故单位负责人、机电工区区长、运输系统负责人、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财劳部部长 2、顶板管理汇报顺序: 公司(矿)值班领导、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安检站长、生产管理部部长、事故单位负责人、生产副总工程师、安检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工区区长、运输系统负责人、医院负责人、救护队长、地质队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财劳部长 3、井下火灾事故汇报顺序: 公司(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救护队长、机电副总经理、安检站长、生产管理部部长、通风工区区长、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安检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事故单位负责人、机电工区区长、运输系统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财劳部部长、物资供应负责人 4、水灾事故汇报顺序: 公司(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机电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安检站长、党委书记、生产管理部部长、事故单位负责人、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工区区长、救护队长、地质队长、医院负责人、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财劳部长、物资供应负责人 5、机运事故汇报顺序: 公司(矿)值班领导、机电副总经理、总经理、总工程师、安检站长、机电副总工程师、董事长、党委书记、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总工程师、安检副总工程师、机电工区区长、生产管理部部长、救护队长、医院负责人、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财劳部部长 6、其它事故汇报顺序: 公司(矿)值班领导、安检站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生产管理部部长、事故单位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安检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医院负责人、救护队长、机电工区区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负责人 7、主扇突然停风汇报顺序 公司(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安检站长、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安检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总经理、生产管理部长、通风区长、机电工区区长、停风影响区域的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救护队长 8、局扇突然停风汇报顺序: 公司(矿)值班领导、安检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区长(或工区值班干部)、机电工区区长(或工区值班干部)、安检队值班人员、停风影响单位负责人或值班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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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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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安全事故罪
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对安全生产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
2020.09.27 332 -
不报(谎报) 安全事故罪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11.07 229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不报、谎报交通事故罪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11.06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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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报告流程: 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
2022-09-02 15,340 -
安全事故报告程序规定
安全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如符合上报工伤保险要求,需在24小时上报宝生钢铁行政部,以便上报工伤保险所,报告表按行政部要求填写。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考核及奖惩制度,防止和减
2022-03-05 15,340 -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
2022-09-02 15,340 -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如下: 1、事故发生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法定的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
2022-09-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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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一般划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指的是一次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导致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 2、重大事故则指的是一次性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62,898 2022.04.15 -
01:07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重大劳动事故罪指的是安全生产设备或者是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因而发生了重大的伤亡事故或者是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包括安全设备以及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且负有直接责任的经营单位
810 2022.04.17 -
01:15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几年
如果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企事业单位中的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就构成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
868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