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罚没罪是私分财物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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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条件包括: 1、犯罪主体仅限于单位,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主观表现为故意; 3、侵犯责任的诚信和同一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上,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的,应当以单位名义上交国家罚没财产集体私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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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有以下惩罚: 1、犯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一般惩处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私分罚没财物的数额巨大的,惩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要件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家罚没财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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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认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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