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确定的方式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确定的方式

2022-07-26 19:0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6回复

专业分析:

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是指管理相对方不服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2章规定了可以提起复议申请的行政范围,它明确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哪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对哪些行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范围也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条及第8条分别以肯定列举和否定列举的方式具体规定了复议申请的范围。 根据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村承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包括以下十一种: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民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对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一并提起复议。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也可提起行政复议。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是

    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

    2020.12.22 301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

    2020.03.17 197
  •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有什么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有什么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如下: 1、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 2、概括式,是由成文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个基本的抽象标准。 3、结合式,是在一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

    2020.04.09 115
专业问答更多>>
  •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确定方式主要有哪些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确定方式主要有哪些的回答是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

    2022-07-22 15,340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当式采用混合的方式。《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具体列举的8先种行政案件,同时对一些目前难以列举全面、而且今后将逐步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行政案件又运用概括的方式作为补充,即《行

    2022-07-22 15,340
  • 行政复议的法定受案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不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

    2021-11-27 15,340
  •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有哪些

    从目前各国行政诉讼立法和逻辑理论上分析,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三种方式: 1.列举式。列举式是指由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 2.概括式。概括式是由成文法明确

    2022-05-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赔偿的范围 00:55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的七个方面,具体如下: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1,982 2022.04.17
  •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00:53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3,813 2022.04.17
  • 行政复议的期限有多长 01:17
    行政复议的期限有多长

    行政复议的期限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其次是行政机关受理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 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我国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时,可自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360 2022.12.11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