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案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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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翻供之后,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如果公诉机关如果认为证据确凿的,翻供一般是没有作用的。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里进行补充侦查结束,补充侦查通常也能有两次。
翻供后法院和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侦察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的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察,而公诉机关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翻供是没有用的,法院按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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