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支付继子女抚养费,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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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果与继子女不存在扶养关系了,就不需要支付继子女抚养费,但继续存在扶养关系的,就应继续支付抚养费,或当事人自愿继续支付的,法律也不反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由其生父母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者生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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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抚养费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继父母与其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离婚后还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因为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要承担抚养继子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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