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仓储保管协议违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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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讳约损害责任。
有下列原则: 1、面向通道进行保管。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2、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 3、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 4、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 5、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 6、依据形状安排保管方法。依据物品形状来保管也是很重要的,如标推化的商品应放在托盘或货架上来保管。 7、依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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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仓储期间,因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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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有下列违约责任: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由于保管人原因造成仓储物损害的,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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