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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2022-10-0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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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7回复

专业分析:

下股权和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四)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五)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一)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三)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六)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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