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1条条文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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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是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含义是说,在车辆行驶的时候,应该注意转弯的时候驾驶的安全,不能超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变化一:大幅提高罚款额度 (一)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原来规定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这次将罚款额提高到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目前违法用地立案的,涉及占耕地的一般按1000元/平方米顶格处罚,即一亩约66万,违法处罚后还须拆除整改。 (二)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处罚。原来规定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这次将罚款额提高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具体标准为140元∕㎡-280元∕㎡(注:开垦费为28元∕平方米)。 (三)对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复垦或者未恢复种植条件的。原来规定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这次将罚款额提高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原来规定只拆除不罚款。这次增加了罚款,规定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具体复垦费按照编制复垦方案标准执行)。 变化二:增加了“非粮化”处罚 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处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原来没有处罚规定,属于“倡导性”条款。这次新《条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具体标准为140元∕㎡-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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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2020.05.16 1,726 -
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
第三十六条的内容是: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20.02.21 2,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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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九条?
城乡建设、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牧业等各类专业用地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各类专业用地规划,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2022-09-11 15,340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18条原文内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的收取标准为该耕地被占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
2022-09-11 15,340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审批、发证、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2022-09-11 15,340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依法通过划拨和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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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86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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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91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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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与借条哪个更管用欠条与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且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不分部上下的;但欠条与借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外一方;而欠条的法律关系则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或分红、也可以是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体来说就是一方拖欠另一方
1,45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