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职工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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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广安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安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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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丧葬费最新标准
基本殡仪服务收费和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公墓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殡仪延伸服务费、经营性公墓墓葬费以及其他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未发布。
2020.04.28 716 -
黑龙江省企业工人丧葬费是多少
一般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2020.10.24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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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73号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及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3200元调整
2022-03-10 15,340 -
江西省企业职工丧葬费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及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1600元调整为3200元;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企业职工(不含退休、退职人员)为所在市、县(区
2022-01-12 15,340 -
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怎么算的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73号 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及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的退职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3200元调
2022-05-07 15,340 -
黑龙江省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
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及抚恤金标准是:按照豫劳险[1992]20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及抚恤金按以下标准发放: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按本企业四个月的平均工资发给,低于600
2022-03-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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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
9,411 2022.04.17 -
01:11
新丧葬费标准
新丧葬费标准如下:丧葬费是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因此,从2021年9月1日开始,丧葬费就等于2倍的当地月可支配收入。从以往各地区标准不统一,有的包干,有的挂钩,最终实现了与当地月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统一模式,更加清晰、明了,也更
4,417 2022.04.17 -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19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