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人责任有认定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保证期。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限的,按照约定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规定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1.04.01 227 -
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
保证方式的认定:一般保证:明确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1)明确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推定: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1.04.19 252 -
连带责任保证怎么进行责任认定
连带保证责任的责任认定一般如下:在保证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通常会被认定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时,债权人不仅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还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
2022.04.14 175
-
连带责任保证责任的认定
关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律规定,具体是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2-05-23 15,340 -
连带责任保证的认定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
2022-06-07 15,340 -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
2022-06-07 15,340 -
连带保证责任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的认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
2022-06-10 15,340
-
01:16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592 2022.04.17 -
01:35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下面几点区别: 首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
8,556 2022.04.15 -
02:14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12,99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