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劳动合同解除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劳动合同解除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11-23 15:5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1-23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根据该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若被申请人对已经获得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及裁决书逾期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申请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法院审核立案并依法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解除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应当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开始计算,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的,应当从单位应当出具证明的时间起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的时候开始起算。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特别诉讼的时效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律师普法更多>>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01:00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当事人必须在劳动仲裁时效内及时提出仲裁申请。 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中,是谁主

    1,247 2022.05.11
  •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01:03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而开除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 2、两者的适用对象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而开除的适用

    2,516 2022.05.11
  • 什么是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01:00
    什么是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受劳动合同的约束,均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

    1,861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