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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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规定明确了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时间,不可能全国性规定某时某分,必须参照当地民族、民风、生活习惯、施工规范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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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指的是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在夜间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2020.05.02 214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间是指晚上22点至早上6点之间。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禁止夜间进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抢修、抢险作业和连续作业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
2022.04.1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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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午间”是指北京时间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二)“夜间”是指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
2022-09-08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是什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辆在市区范围及其他设立禁鸣标志的区域、路段内鸣喇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022-09-09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18条
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使用低噪声机械或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噪声的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022-09-08 15,340 -
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是怎样规定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辆在市区范围及其他设立禁鸣标志的区域、路段内鸣喇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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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怎么判
污染环境罪的判刑标准为:自然人或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擅自排放、倾倒或不合理处置有毒物质、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放射性的废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环境严重受到污染的情形,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及其
711 2022.04.17 -
01:16
污染环境罪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者是处理具有放射性法的废料、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料、有毒物质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该罪的量刑标准有: 1、犯污染环境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
3,058 2022.04.17 -
01:09
污染环境罪怎样判刑
污染环境罪,通常指的是有企业或者个人违反了我国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导致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的行为。本罪具体的内容包含了违反国家的规定,进行排放有害的物质。 根据《刑法》相关的规定,污染环境罪的
1,46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