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局的行政处罚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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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是指为了规范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规范执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那么食药局行政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般程序为案件调查,手机证据,撰写调查报告,对报告进行合议,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行政处罚。 第五章处罚决定 第一节一般程序 第三十五条承办人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3名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处罚意见等进行合议。 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事实,提出予以处罚、补充证据、重新调查、撤销案件或者其他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财物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 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按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过程应当有书面记录。 重大、复杂案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确定。 第四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中涉及没收食品药品或者其他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公章。 第四十一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经分管负责人批准,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理。处理的物品应当核实品种、数量,并填写清单。 行政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一定要告知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及证据,如果当事人表示不服,可以进行申辩,但必须有更加可靠、有说服力的证据,一旦证据充分,那行政部门就要采纳,并做进一步的调查,如果证明当事人无过错及违规行为,那就要撤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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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行政处罚条例的规定如下:《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照本规定。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适当、执法文书使用规范。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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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是经2014年3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与结案、附则8章61条,自2014年
2020.02.01 161 -
教师行政处罚条例的规定是什么
教师行政处罚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不良。 教师有前面情形之一,情节严
2022.04.12 3,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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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行政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收到听证告知后3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的组成、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于举行听证
2022-07-29 15,340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022-06-30 15,340 -
食药监局行政怎么处罚
关于食药监局行政处罚的回答见下 不按规定期限缴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罚款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按逾期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可申请法院强的执行。
2022-07-13 15,340 -
食药监局行政处罚听证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听证主持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有关通知按时送达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听证参加人; (二)就案件的事实、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三)要求听证参加人
2022-07-3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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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3,18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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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有三类: 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能够单独实施行政处罚权,但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比如: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换句话说,被授权的组织有权在授
1,933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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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
1,87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