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构成破坏界桩罪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破坏界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二十三条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构成破坏界桩罪的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捣毁、盗窃、拆除、损坏、掩埋、移动位置等破坏界桩的行为。
破坏界碑、界桩罪的构成要件是: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的行为;主体则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过失破坏国家边境界桩、界碑的,不能构成本罪。认定详情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由国家确立的界碑、界桩。
-
怎么样才构成破坏界桩罪?
构成破坏界桩罪的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0.05.27 85 -
如何构成破坏界桩罪
构成破坏界桩罪的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二、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0.09.28 94 -
破坏界碑、界桩罪的犯罪构成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边境的界桩和界碑。界桩和界碑是在中国和邻国边境地区设立的,划分两国边界的标志性建筑。它涉及两国的领土范围,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否则,可能引起两国领土争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政治
2022.04.12 648
-
破坏界桩罪属于哪些行为,破坏界桩罪怎么构成,破坏
符合下列要素构成破坏界桩罪: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界碑和界桩,故意破坏的故意;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破坏国家
2021-11-23 15,340 -
怎么样才会构成破坏界桩罪
破坏界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
2022-06-03 15,340 -
怎么样才会构成破坏界碑、界桩罪
构成破坏界碑、界桩罪需要以下要件: 1、客体要件是侵害了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的对象仅限于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 2、客观要件是实施了破坏国家边境界碑、界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4
2022-05-12 15,340 -
怎么样才能构成破坏界桩罪?
破坏界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国家边境界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
2022-05-12 15,340
-
01:26
破坏界碑界桩罪构成要件
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国家设立在边境上的界碑、界桩,仍然故意加以破坏的,就构成了破坏界碑、界桩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破坏界碑、界桩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犯罪的
1,120 2022.04.17 -
00:59
破坏军婚罪怎样判刑
军婚指的是当事人和现役军人之间形成的婚姻关系,在我国,军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有行为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之间发生的外遇,该行为即可构成破坏军婚罪,如果是两个现役军人之间发生的外遇,并且在双方当事人的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此种行为无法构成破坏
1,647 2022.04.17 -
01:11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构成要件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或破坏环境资源,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触犯刑法并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它是1997年新刑法增设的一类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制度。
2,68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