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当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如何办理?

当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如何办理?

2022-08-07 16:0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07回复

专业分析: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各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则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来指定管辖;或者也可以直接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各行政机关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则报请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来指定管辖;或者也可以直接由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怎么办
    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怎么办

    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2020.08.05 428
  • 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022.04.25 424
  • 对行政处罚权的管辖发生争议的
    对行政处罚权的管辖发生争议的

    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而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时,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由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对行政处罚管辖权人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2020.02.03 1,857
专业问答更多>>
  • 发生行政处罚管辖争议

    如有管辖争议,请报共同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共同

    2021-11-20 15,340
  • 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怎么办?

    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2022-07-01 15,340
  • 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怎么解决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对于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也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争议各方是同一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行使指定

    2022-07-04 15,340
  • 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该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对于不同的行政机关他们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也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争议各方是同一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工作部门,行使指定

    2022-07-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伤待遇争议该如何处理 01:26
    工伤待遇争议该如何处理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换句话

    2,711 2022.05.11
  •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01:39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如何处理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换句话

    25,554 2022.04.15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537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