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责任的概念定义应具备哪些条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满足5个要件:侵害现实存在、侵害正在进行、具有防卫意识、针对侵害人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1、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不必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 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难而非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2、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合法益造成威胁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弹后,即使尚未引爆炸弹,但也构成不法侵害;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着手杀害行为,但也被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中止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例如:抢劫犯夺走他人财物,虽然抢劫罪已经完成,但是防卫人仍然可以当场施以暴力夺回财物,这也被视为正当防卫。 在上述开始时间之前或者结束时间之后进行的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具体分为:事前防卫(事前加害)或者事后防卫(事后加害)。前者被俗称为“先下手为强”。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 3、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防卫挑拨——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这被俗称为“激将法”。因行为人主观上早已具有犯罪意识,自不可能实施正当防卫。但仍为不法加害行为。 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名。但是,在斗殴结束后,如果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则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偶然防卫——一方故意侵害他人的行为,偶然符合了防卫的其他条件。例如,甲正欲开车撞死乙,恰好乙正准备对丙实施抢劫,而且甲对乙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甲不具有保护法益的主观意图,因此也不构成正当防卫。 4、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 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难。 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 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强奸,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承担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 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当事人一方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承担约定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
承担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当事人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但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并且主观上有过错,不具备免责事由的。
2021.02.03 128 -
承担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020.07.15 178 -
承诺应具备哪些条件
承诺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以及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2021.04.21 178
-
承诺的概念是什么承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
2022-03-18 15,340 -
什么是承包人责任及应具备的条件
《合同法》第282条规定的关于承包人侵权责任,是指因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的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承包人承担侵权责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
2022-10-26 15,340 -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工程承包应承担以下责任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
2022-06-11 15,340 -
工程总承包发包应具备哪些条件
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的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包单位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满足发包所需的资料或者文件;(三)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发包应当具有施工
2022-01-30 15,340
-
00:53
要约应当具备哪些条件首先,要约是指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次,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第一是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内容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确定合同成立的内容,即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确定是指要
2,182 2022.04.17 -
01:27
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的方式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达成离婚的一致协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准许双方离婚。其中,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的程序,没有调解的,不能继续离婚诉讼程序。具体而
5,160 2022.04.17 -
01:05
要约该具备哪些条件首先,要约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而发出的意思表示。该要约要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是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内容具体是指该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能够确定合同成立的内容,一般来说要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
1,81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