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划分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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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政策: 1、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以下简称多单位就业职工),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用人单位为多单位就业职工或非全日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先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按规定办理登记(退工)手续。 3、用人单位应按月为多单位就业职工或非全日制职工申报次月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征收,也可委托地税部门征收。工伤保险参保期限按实际缴费期间计算。 4、多单位就业职工或非全日制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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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双重吗:可以,目前法律上对双重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有些冲突。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个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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