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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肥是否不再免征增值税?

2023-06-1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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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回复

专业分析:

自2004年12月1日起,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钾肥,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先征后返。具体返还由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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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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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的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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