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59条有什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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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此类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违反此类规范继续履行合同,将会受到国家行政制裁,但合同本身并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第三人的利益,而只是破坏了国家对交易秩序的管理规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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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强制性规定有什么条款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020.02.04 152 -
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有什么
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1、必须与形成劳动关系一个月的劳动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3、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4、其他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2020.06.17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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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23条有什么新规定?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2022-09-14 15,340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什么新规定?
在认证标志基本图案的右侧标注认证种类,由代表该产品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的缩写字母组成。国家认监委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需要,制定有关认证种类标注的具体要求。
2022-09-14 15,340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有什么新规定?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地方质检两局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2022-09-15 15,340 -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有什么新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检两局举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或者地方质检两局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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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规定
虽然我国刑法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作出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例如其中规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应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都应当做好认罪认罚相关
1,874 2022.04.17 -
01:05
离婚有什么新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夫妻双方中如果有一方要求离婚,可由相关的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至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先行给予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该准许办理离婚。 出现以
1,667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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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新规定
房产继承新规定如下: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
9,69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