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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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程序特征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如下图: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程序。听证适用范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3)较大数额的罚款。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对公民罚款在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的罚款;同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规定为: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将导致行政处罚不能成立的后果。听证主持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邮政部门一般应当指定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相关人员主持听证,案件承办部门不得主持听证。听证的记录员亦应当执行前述规定。听证的举行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程序依照下列规定举行: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2.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可以申请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等事项,并通知案件调查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3日内告知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并将案卷一并移送。以上就是行政处罚可适用听证程序的有哪些的问题,听证制度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听证制度来发表自己的看法,提供自己的证据来证明行对政处罚的不同意见,以使行政机关更加重视,充分调查。同时听证制度也是对于行政机关自我的审视,自我提升,使其执法更规范。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延伸阅读:没收非法财物需要听证吗?哪些行政处罚应当举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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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是: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以确认受处罚的当事人行使了要求听证的权利的事实。 2、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着手准备有关举行听证的事项。如行政机关已经确定举行听证,则应当在听证的七天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受处罚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如受害人。为保证听证的有效性,听证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到达受处罚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 3、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公民可以参加旁听。新闻记者可以采访。 4、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这种调查与审查人员的分离,有助于确认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全面性。受处的当事人认为主持听证的人员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有权向该行政机关申请其回避。 5、受处罚的当事人可以自已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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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有哪些
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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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步骤首先应当由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告知各方参加人员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之后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处罚决定,然后由当事人对事实进行申辩。经过质证和辩论后,听证结束。
2020.12.05 145 -
行政处罚听证有哪些程序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
2020.09.30 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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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中听证的程序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
2021-07-14 15,340 -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有哪些?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2、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
2021-04-09 15,340 -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步骤如下:(一)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与人是否到场,并宣布听证纪律;(二)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与人,宣布出席听证的听证员、书记员和案件调
2021-11-17 15,340 -
行政处罚听证有哪些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
2022-05-2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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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七种: 1、警告。也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谴责和告诫。 2、罚款。即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收取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该处罚具有强制性。 3、没收违法所得、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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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程序如下: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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