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35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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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假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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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0.11.25 896 -
保险法第35条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合同法、保险业组织法、保险监管法等。凡有关保险的组织、保险对象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法律规范等均属保险法。从事保
2020.04.08 1,109 -
江苏省失业金领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020.08.31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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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35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审计部门依法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022-09-12 15,340 -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25条内容是什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2-09-11 15,340 -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三十九条内容是怎么样
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业务、财务、安全、风险管理和信用信息征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划完善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定期依法公布失业保险相关信息。
2022-09-12 15,340 -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条什么内容?
费列支渠道为:(一)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在税前列支;(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单位经费或者事业费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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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
9,70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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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如下:江苏省的公民因病需要到本省其他地市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到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质的
7,693 2022.04.17 -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35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