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怎么理解,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怎么理解,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09-02 10:5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02回复

专业分析: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的理解是:无法律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其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又无客观适法事由的无因管理,该行为涉嫌侵权。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但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管理事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 不当管理的管理人将构成侵权,如果被管理人不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的利益,一般可按照不当得利处理,符合侵权要件的,被管理人还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是在我国民法总则的第121条,是指一方在没有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对其相关财产或事项等进行管理的行为。此时无因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无因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律师普法更多>>
  •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如下:我国《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2021.04.18 169
  •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什么意思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什么意思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是: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其管理事务的行为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又无客观适法事由的无因管理。

    2021.02.24 143
  •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关于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为,无因管理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2021.01.09 104
专业问答更多>>
  • 上有关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

    无因管理的法律规定有: 1、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由于合同、侵权、管理、不当得利和其他法律规定,权利人要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些行为的权利; 2、没有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管理他人利益的,有权要求受

    2023-02-11 15,340
  •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是什么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但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管理事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因其所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虽然出于为他

    2022-06-19 15,340
  • 什么是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

    管理人为他人管理事务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其管理事务的行为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又无客观适法事由的无因管理。

    2022-06-24 15,340
  •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什么意思

    无因管理中的不当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但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管理事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不当管理的管理人将构成侵权,如果被管理人不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的利益

    2023-08-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01:11
    无因管理是指什么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

    2,789 2022.04.17
  •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00:47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无因管理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在无因管理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是属于侵权行为的,既然属于侵权行为,则侵权人就应当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

    2,812 2022.04.17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317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