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沈阳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新规是怎样的?

沈阳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新规是怎样的?

2022-09-23 21:4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3回复

专业分析: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植认养树木绿地、平整土地、购买碳汇、参与绿化宣传咨询和以冠名的方式在指定地点栽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2020.07.08 578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解释

    本条是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讲,除这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死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

    2020.01.11 1,178
  • 沈阳市沈阳市学区最新划分
    沈阳市沈阳市学区最新划分

    小学方面尚品东越学校小学部新增社区:华润·誉澜颂。新建辽沈街第二小学工农校区,计划招生80人,杏坛教育集团东站校区原有社区:东站、顺景划入。辽沈街第一小学原有社区:如意、大北桥,划入辽沈街第二小学辽沈校区。珠林路第一小学更名为静美教育集团珠

    2020.09.18 279
专业问答更多>>
  • 沈阳绿化条例第三十八条新规是怎样的?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的,经批准后,由占用单位承担易地绿化建设费用。

    2022-09-19 15,340
  • 沈阳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新规是怎样的?

    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或者所在地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

    2022-09-14 15,340
  • 沈阳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是怎样规定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植认养树木绿地、平整土地、购买碳汇、参与绿化宣传咨询和以冠名的方式在指定地点栽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2022-09-19 15,340
  • 沈阳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新规是怎样的?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五米;五十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大树,胸径在五十厘米以上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至

    2022-09-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210 2022.04.17
  •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023 2022.04.17
  • 刑事立案三大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01:00
    刑事立案三大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立案有以下三个条件,分别是: 1、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 2、依据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在经过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

    944 2023.01.04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