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33条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33条内容

2022-09-18 17:5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8回复

专业分析:

公安机关进行调解处理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和疏导,化解矛盾。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如下:1、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2、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3、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相关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的条件

    为规范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合法、公正、及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0.04.17 295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程序规定

    对正在发生的伤害案件,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应当做好以下处置工作: (一)制止伤害行为; (二)组织救治伤员; (三)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 (四)及时登记在场人员姓名、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询问当事人和访问现场目击证人; (五)保护现场; (六

    2020.02.28 1,520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6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6条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2020.06.29 11,144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936 2022.04.17
  •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 01:04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如下: 1、立案,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要求交纳诉讼费,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是为立案; 2、送达,受理案件后,法院将原告提交的诉状、证据等副本及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及其他当事人。 若无法送达时,则采用登报纸等方式公告送达

    2,056 2022.05.11
  •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00:58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7,208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