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是股东离婚股权怎么分割?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关于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股权如何分割北京离婚股权分割律师曾代理的一起涉及这个问题的案件,情况如下: 一、夫妻双方与第三人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女方出资10万元,男方出资100万元,第三人出资90万元。公司实际由男方经营,女方对公司经营状况不了解,基本不参与。 二、大多法院会采纳的意见为:公司的财产、债务在扣除第三人的股份外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范围。即公司的资产扣除公司的负债等于公司的净资产,净资产再扣除第三人所占有的份额,余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 三、值得注意的是,净资产跟注册资本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经营较好的公司,其净资产往往远远大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对保护弱势一方而言,应该聘请专业的懂财会的离婚律师,确保不吃亏。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股份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 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
2020.05.19 109 -
关于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020.06.20 95 -
夫妻离婚股权怎么分割?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 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
2020.01.02 115
-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股权如何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股权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根据我国法律,离婚时股权怎样分配?一、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3、夫妻一人不
2022-03-09 15,340 -
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关于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股权如何分割北京离婚股权分割律师曾代理的一起涉及这个问题的案件,情况如下:一、夫妻双方与第三人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女方出资10万元,男方出
2021-01-15 15,340 -
关于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一、夫妻双方与第三人共同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女方出资10万元,男方出资100万元,第三人出资90万元。公司实际由男方经营,女方对公司经营状况不了解,基本不参与。 二、大
2021-01-14 15,340 -
离婚时,夫妻股东怎么分割
如果你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持有份,可以拍卖分割。此类拍卖依《公司法》第35条规定进行,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
2021-11-18 15,340
-
01:12
夫妻共同股权怎么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在离婚时,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存在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可以依照下面的情形分别处理: 第一,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一致同意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
926 2022.04.17 -
01:36
夫妻离婚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一,如果属于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二,如果分割涉及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而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
1,299 2022.04.17 -
01:33
夫妻一方股权可以分割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股权是以一方名义用共同财产购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参与分割。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权应该按照下面的规则处理: 第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拥有股权的一方可以转让一半给另一方,或者给予对方补偿。如果选取
1,58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