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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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妊娠期间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有额定工作量的,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妊娠女职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产前检查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产前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四条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有关待遇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 (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八)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产后假满仍需治疗的,按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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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如果是参保单位的,只需要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1、劳动者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2、劳动者属于五极、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3、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是未参保单位的,将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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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哪些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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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187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待遇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伤待遇有: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残疾津贴; 3、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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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
2020.10.09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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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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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9 15,340 -
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支付基本生育保险费的项目吗
所以你给出的项目只有基本资和产假补偿(各市都有规定,一般1200元左右)其它依据产假天数给于正常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022-02-23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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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
2022-01-21 15,340 -
小夏来新单位上班,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向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
2022-03-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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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意思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
1,740 2022.05.11 -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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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8 2022.05.11 -
00:59
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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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