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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强制实行加班制度?

2024-12-0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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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2-06回复

专业分析:

请注意,我在此郑重声明,任何企业都不得强制或以任何方式促使劳动者加班。如果确因生产经营需要,企业需与工会及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则需确保所有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条件下进行,且每天最多延长3小时,每月最多允许36小时。若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有权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最多延长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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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这是我为你提供的一份强化加班管理制度 7 . 4 、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于法定节日安排员工非排班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周以上统筹计划和严 格控制,并按要求填写“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划申请表”,列明加班人员名单、加班日期和 批准加班时间、加班的具体工作内容,经部门主管、直属高级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 7 . 5 、各级主管在审批加班时,有权核准或约定所需加班的合理时间,超出核准或约定的时间视 为无效。参加公司组织的大型重点培训课程,如涉及超时问题一律不计加班和补休。 7 . 6 、所有加班申请和审批必须按时提交人事部,否则有关加班申请将被拒绝。为不影响计薪出 粮,月底所发生的加班应于月份完结日内送达,否则将被拒绝或只能追认为补休工时(特 殊情况可于次月 1 日中午前电话通知人事部预先确认)。 7 . 7 、业务出差人员除专职司机外,遇超时情况仍视为正常工作日而不予受理加班申请。专职司 机的超时加班审批,可由直属主管根据工作任务性质严格核定。 7 . 8 、车务主任等个别特殊岗位人员,因加班频繁,经协商和特别批准,可实行固定加班补贴。 7 . 9 、加班申请表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和提供,法定节假日加班计划申请表则放于公司网上公共文 件夹。人事部将在条件许可时,向部门开放电脑系统加班审批程序,以提高管理效能。 8 、 加班工时的考勤计算办法 8 . 1 、加班的初始记时单位为 1 小时(不足 1 小时的不视为加班),超过 1 小时后按 0.5 小时为 记时单位累加计算(不足 0.5 小时的零头不予计算),累计 4 小时为 0.5 个工作日,累计 8 小时为 1 个工作日,依此类推。 8 . 2 、加班工时的截算,是按获批准加班时间与实际出勤时间的重迭时段,并沿用上述加班工时 单位的取舍规则予计算,然后对应员工的排班情况,区分为 OT1 、 OT2 或 OT3 工时。 8 . 3 、安排加班时段如跨越规定的就餐时段的,必须扣除 45 分钟的就餐时间,因应急短时(4 小 时以下)抢修而确无停工就餐等特殊情况的,需说明情况并经部门主管审批方能确认为连 续加班工时。为便于操作和规范管理,特明确不论任何情况(特别是顶班替休),所有经 批准按公司规定班别(包括 D 、 N 、 S 、 A 、 B 等班别)正常出勤的加班,均统一确认加班工 时为 8 小时,以此杜绝因班别不同,或上下班打卡时间只差几分钟,却导致加班工时存在 0.5 小时至 1 小时差别的不合理现象。 9 、 加班工资的计算 9 . 1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准则: 日工资 = 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 = 日工资÷8 小时。 根据国家现行职工月月平均计薪折算天数的规定,月计薪天数为 21.75 天。 9 . 2 、加班工资 = 小时工资×加班工时×加班工资倍率 加班工资倍率: OT1 为 150% ; OT2 为 200% ; OT3 为 300% 。 加班工时的最小计算单位为 0.5 小时。 9 . 3 、员工加班不享受轮班津贴和工作餐票,也不获追加生产奖系数。 9 . 4 、员工月内计酬加班工时的限额为 36 小时,特殊情况下(如修窑加班等)需超 36 小时计发 加班工资的,必须经管理层特别批准。 9 . 5 、当月加班工资计算,应在突破部门计酬加班工时限额及个人不超过 36 小时的前提下,计酬 加班工时按 OT3 、 OT2 、 OT1 先后顺序计算,原则上 OT3 工时将予计发加班工资(除个人自 愿申请补休外),预留补休或超额的加班转为结余加班工时用于安排补休。 9 . 6 、经批准的修窑加班并入当月工资结算和扣税。 10 、补休 10 . 1 、为配合加班控制措施及有利于保障员工的休息,各部门和员工有责任根据工作实际,通过 加强劳动组织协调和管理沟通,妥善安排员工补休。 10 . 2 、补休按同等工时折算及安排,补休申请的最小单位为 0.5 工日(折 4 小时)。凡申请补休 的,应填写假期申请单并注明为“补休”,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确认。 10 . 3 、结余加班工时或预留补休工时,除主任级(职级为 9-11 级)人员允许延迟补休外,其他 必须自发生加班当月起三个月内申领有效,逾期不补休作自动放弃处理。 10 . 4 、杜绝员工先申请年休假和补休然后又同时申报加班的情况,否则该加班将被拒绝。 11 、加班费的控制 11 . 1 、排班 OT3 及获批准的 OT3 工时,可获发加班工资而不安排补休。 11 . 2 、工作时间较具强性的办公室人员和主任级人员,平时加班只限补休。 11 . 3 、主任级人员之加班工时允许年内补休有效,截至年中年 6 月 30 日和年底的 12 月 31 日予 一次结清。对确因工作而无法补休的,可由本人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核后,汇总 报管理层批准,以折衷办法统一按 60 元 / 工日的标准发给加班补贴。 11 . 4 、实行计酬加班工时限额,公司根据各部门人办资源状况及工作性质等情况予分析评估,制 定各部门的计酬加班工时限额予严格执行,如需修订则另行通告。 12 、强化加班管理的措施 12 . 1 、各级主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加班管理职能。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加班的有效监控,是 保障员工休息权利和职业安全健康,约束部门和员工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素质能力,优质 高效完成本职工作,确保和维持公司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管理,也是检验部门 或班组综合管理效能和考核各级主管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 12 . 2 、各部门应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和统筹协调,并加强加班审批和监督,避免因组 织指挥或协调不力,加班审批不严而造成窝工浪费或虚报加班等情况。 12 . 3 、各部门及各级主管必须注重员工的培训开发和日常评核,对因能力不足而常需加班才能完 成日常工作的,应加强在职培训指导或安排专项知识技能培训。对于工作态度差,纪律松 散而出现消极怠工,故意窝工等低效甚至无效加班的,应具针对性实施职业道德和职业精 神教育,并对经教育仍不改善者辅以厂纪处分。 12 . 4 、妥善安排休假。各级主管和员工应主动配合,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并优先安排年休假和补 休,并严格审批病事假,避免因假期安排不当而产生更多加班的恶习性循环。人事部每月 向有关部门提供未休年假和结余加班工时情况,以指导和督促妥善安排员工休假。 12 . 5 、属突击性或突发性工作任务,如赶报表、临时替班等,应尽量以调班方式处理。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时制度的不同,具体加班调休制度如下: 1、对标准工时制而言,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用人单位有权以调休代替,不能安排调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该加班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而言,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工作总时间超过核定的标准时间,属于加班,且不能以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算加班,该加班亦不能用以后安排调休处理,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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