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单位有下列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未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直接与其解约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2020.05.04 320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条件有: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合同的,侵害权益的,使用暴力等手段的,其他应当解除的情形。
2020.06.27 401 -
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有什么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是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一般性规定,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020.01.21 261
-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八条有什么新规定?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价格监督检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价格违法行为不依法
2022-09-09 15,340 -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09-10 15,340 -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八条是什么?
价格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查处。上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有权查处下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应当由本级管辖的案件移交或者委托下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管辖。
2022-09-09 15,340 -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是什么?
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价格违法行为均有权举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接到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应当受理,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
2022-09-05 15,340
-
01:15
监理三检是哪三检
监理三检是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具体如下: 1、自检:操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按施工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自我检查并整改的过程; 2、互检:同班组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按技术交底及有关规范要求,随时进行他人质量检查并整改,检查组织
8,882 2022.04.17 -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117 2022.04.17 -
00:52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多少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多少天,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06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