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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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证明规章制度以公布及劳动者系严重违纪。(3)严重失职、个人欺诈,对使用者造成严重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使用者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公司的工作任务,或者由使用者提出,拒绝纠正的;(5)本法第26条第一项第一项规定(欺诈、威胁手段或乘客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无效的;(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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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严重失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该条规定,员工严重失职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严重失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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