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宁夏地区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维权地点信息查询

宁夏地区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维权地点信息查询

2024-11-05 17:5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1-05回复

专业分析: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 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若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于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民事诉讼,若原告经常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关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 对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于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对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 对于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 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6. 对于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 对于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8. 对于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9. 对于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 对于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 对于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2. 对于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3. 对于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14. 对于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5. 对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6. 对于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7. 对于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8.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 若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若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宁夏二手房买卖纠纷维权地点在哪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四、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五、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办理案件尽量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普法更多>>
  • 宁夏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期限有什么要求
    宁夏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期限有什么要求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

    2024.05.09 6
  • 江苏劳务纠纷维权地点在哪
    江苏劳务纠纷维权地点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

    2024.05.12 5
  • 宁夏劳务纠纷应该怎么维权
    宁夏劳务纠纷应该怎么维权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符合

    2024.06.16 13
专业问答更多>>
  • 宁夏农村土地纠纷维权管辖地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

    2024-09-14 15,340
  • 上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维权地点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

    2024-09-07 15,340
  • 江西的劳务者如果遭受了受害责任纠纷,应该如何进行维权呢?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寻求法律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方式包括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

    2024-11-05 15,340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提供劳务者的诉讼维权如何确定时效

    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起诉,如果对方提起时

    2022-03-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怎样查询房屋备案信息 00:59
    怎样查询房屋备案信息

    查询房屋备案信息的方式如下:一种是带身份证及相关房屋交易合同,实地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窗口查询。另一种是网上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网站全国不是统一的,现在还得在地方网站查询网上搜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的网站,登录后予以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6,429 2022.04.12
  •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是什么责任 00:53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是什么责任

    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上述所说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

    2,457 2022.05.11
  • 没有查询到参保信息怎么办 01:03
    没有查询到参保信息怎么办

    没有查询到参保信息的,应当联系社保机构或者用人单位,先咨询是否有参保,若有参保的,咨询未查询到的原因,根据相应的原因,处理相关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参保市民可通过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

    12,587 2022.05.18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