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条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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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主要是,关于用人单位通过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员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主要情况有: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和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2、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3、因客观情况变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相应的规定分别指向《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八条、三十六条、四十条、四十一条以及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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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2020.11.05 662 -
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有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
2020.06.22 1,404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规定了以下内容: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2020.06.22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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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四条有哪些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2022-09-28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哪些内容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终止,并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
2022-09-19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五条有哪些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制度,对用人单位实施制度情况进行监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反映用人单位依法成立情况、招用职工、遵守劳
2022-09-19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哪些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履行职责。
2022-09-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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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
10,589 2022.05.11 -
00:51
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和员工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会出现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不签,那么给单位一个缓冲期,一个月内单位不签的话,对
2,777 2022.04.12 -
01:19
劳动合同生效条件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点:1、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
3,96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