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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

2023-06-1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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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回复

专业分析:

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其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虽然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这一金额并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约定的一个金额。同时,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与财产不一样,是不可能发生权利转移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并不能由此而取得任何权利。因此,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即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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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不能享有代位求偿权。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因第三方行为发生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没有代位求偿权。人身保险合同不同于财产保险合同,其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是无法确定其价值的。虽然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但这一金额并不代表被保险人的价值,只是双方约定的一个金额。同时,人的生命或者身体与财产不一样,是不可能发生权利转移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后,并不能由此而取得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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