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卖方(拥有人)是否有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需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单位的集资建房的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特别划拨给单位使用的,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该类房产的购买者拥有的是有限产权,在还没有取得房屋全部产权前是不能在市面上交易的。私下签订买卖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购买的,购房合同视为无效。
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卖方(拥有人)是否有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需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
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么
需要根据是否有房产证。 1、单位集资房有房产证的可以买卖。 2、单位集资房没有房产证的一般不可以买卖,因为这类产权没有独立产权证所以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无法过户。
2021.01.15 372 -
可以买卖单位集资房吗
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 1、卖方是否有全部产权,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 2、需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
2022.11.07 446 -
单位的集资房是否可以买
集资房能否买卖的情况: 1、要看集资房的卖方是否拥有基本全部产权,包括是否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 2、同时要看其单位是否有特殊限制。 一般而言,集资建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补缴土地出让金交易后,即具有商品房性质,可自由交易。要取得合法的房
2022.04.14 618
-
单位集资房是否能买卖
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实际中问题较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2、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
2022-11-08 15,340 -
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么
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集资房对外销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21-06-16 15,340 -
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集资房在取得完整合法产权以及在征得共有人的同意的情形下,可以买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
2022-06-22 15,340 -
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集资房在取得完整合法产权以及在征得共有人的同意的情形下,可以买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
2022-06-02 15,340
-
01:30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以及合同的形式来作出分析。因为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不能够进行随意买卖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村民自有的房屋,也就是说,可以与第三人签订集体土地
700 2022.07.12 -
00:52
买卖房屋定金可以退吗
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后,没有合理的理由,通常是不能要求返还定金的。 定金在法律上具有担保的功能,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作用。所以,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履行合同义务,购房者要向开发商交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定金,以确保合同的继续
418 2023.01.04 -
01:05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吗
集资房买卖合同有效。 1、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属于福利分房,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 2、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他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
967 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