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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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本条是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讲,除这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死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在保留劳动关系期间,由于工伤职工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如以工伤职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为工伤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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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446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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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477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是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总额。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工资总额与费率之积。
2020.05.26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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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下列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职的,从其办理退职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因
2022-10-02 15,340 -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
以弄虚作假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获得基本养老金和其他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缴有关当事人的非法所得,可以处非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9-29 15,340 -
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的、一次性抚恤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
2022-10-02 15,340 -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哪些
下列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退职的,从其办理退职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一)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以后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因
2022-09-3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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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比例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其实是个人与单位分别承担多少缴纳费用的计算指标之一,通常以百分比形式出现,例如: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百分之八,单位缴纳比例百分之二十。对职工来做,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也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1,909 2022.04.17 -
01:14
养老保险三险是哪三险养老保险三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式劳动合同,就应该为劳动者投保。三险并不是完全由单位缴纳,而是由劳动者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
5,253 2022.05.11 -
01:04
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比例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比例如下:职工个人以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本人工资收入低于,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本省平均工资300%的
1,673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