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办理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信用卡债务怎么办,要分情况来说:首先,要看此债务是,还是个人债务;其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与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就是。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离婚信用卡债务处理取决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未欠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抵制债权人的要求。
离婚信用卡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
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
信用卡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离婚时需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
2021.03.12 119 -
离婚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信用卡债务的处理方法: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未欠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抵制债权人的要求; 3、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
2022.01.05 932 -
婚前信用卡债务婚后如何处理
婚前信用卡欠款婚后的处理方法如下: 1、婚前信用卡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婚前财产或婚前债务,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谁的债务谁承担; 2、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密切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
2022.03.29 923
-
信用卡债务离婚时如何办理
信用卡债务怎么办,要分情况来说:首先,要看此债务是,还是个人债务;其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
2022-09-08 15,340 -
离婚后的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信用卡债: 1、如果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
2022-07-12 15,340 -
协议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处理
1.信用卡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但此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此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
2022-06-26 15,340 -
信用卡债务如何离婚
信用卡债务怎么办,要分情况来说:首先,要看此债务是,还是个人债务;其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
2022-09-17 15,340
-
01:00
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承担
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承担,应当首先确认该信用卡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应当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家庭析产所分得的债务;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
520 2022.06.15 -
01:04
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办
如果信用卡是夫妻双方都在使用或者是套现的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即使是离婚了,也对银行有连带偿还责任。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由一人承担信用卡债务,但是这仅仅是对内的债务分配关系而言,对外(银行)而言,是不能
1,200 2022.04.17 -
00:48
离婚对方信用卡债务怎么办
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信用卡债务,并不当然是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该看信用卡的花费详情。如果是用于了家庭的衣食住行花费,抚养孩子的花费,赡养老人的花费,那么会被认定为共同的债务。共同债务就需要由双方共同偿还。根据信用卡的消费记录不难分辨。
1,43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