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原文内容?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
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对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内容以及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等。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2020.01.22 389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经201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经营许可、运营服务、运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54条,自20
2020.10.03 1,294 -
出租车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
2020.12.29 1,693
-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原文内容?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出租汽车和驾驶员的客运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准予继续从事营运;审验不合格或者逾期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审验的,注销其车辆营运证和客运资格证件。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和车辆的资格审
2022-09-09 15,340 -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原文内容?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汽车的发展,应当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其他公共交通客运方式相协调。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纳
2022-09-09 15,340 -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九条原文内容?
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三)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2022-09-09 15,340 -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1条规定原文内容?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携带客运资格证件;(二)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绕道和拒载;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服务。对不遵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乘客,可以拒
2022-09-10 15,340
-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771 2022.04.17 -
00:57
公租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相关
2,755 2022.04.17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74 202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