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公安局立案几天抓人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找检察院,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等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您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依据是:(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第八十八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二)您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是提起自诉: (1)要注意自己收集证据:有人证、有录像、有派出所的笔录就可以了。 (2)诉讼不是您说的1年:那是民事诉讼中只要求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您这是刑事案件,应适用的是刑事追诉时效:轻伤的一般是在5年内都可以追究,如果公安立案侦查了,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追究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进行立案。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案情需要来决定什么时候实行拘留,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了。公安机关抓到人后,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三十天内转捕。
盗窃罪公安局立案一般需要在接到报案的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
公安局立案了会立马抓人吗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
2020.08.01 408 -
公安局立案后多久能抓人
立案后,如果有线索,且也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则可以对其立即进行抓捕。如果需要逮捕的必须向检察院申请,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020.11.24 330
-
盗刷信用卡案子立案抓人抓几天
公安机关收到报告后会立案,但不会立即抓人。首先,对案件进行调查,然后全面客观地收集和转移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证据材料,然后审查和核实收集和转移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即证明力。只要证明犯罪属实,就会抓
2021-12-22 15,340 -
内蒙盗窃公安局立案标准
在内蒙古实施盗窃涉嫌盗窃,其立案标准:盗窃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即盗窃公私财产价值1600元的,可以立案追究。
2021-11-01 15,340 -
盗窃案立案后抓人吗
应当拘捕盗窃犯罪嫌疑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2-02-13 15,340 -
盗窃罪该在公安局立案吗
涉嫌盗窃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2022-05-05 15,340
-
00:50
盗窃罪立案后抓不到人怎么办
盗窃罪立案后抓不到人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销案的。会等抓到人以后再启动侦查程序。若具备以下情形的,会撤案处理:1、没有犯罪事实;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
4,503 2022.05.11 -
00:48
公安局受理案件与立案的区别
公安局受理案件与立案的区别有: 1、受案是没有限制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且制作笔录,而立案是有限制的,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现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才
11,034 2022.05.11 -
00:58
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的救济途径:不立案的话会收到一份不立案通知书,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提出自己的申请要求;若是有证据能证明的刑事
2,43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