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要求有担保函是否合法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入职公司,公司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不提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是人保,担保人会签订担保函。 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保证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函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保证函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
1,历史遗留的一种程序,在我国早期保险行业发展初期,监管不到位,保险业务员素质无法保证,而且早期的时候保险业务员代收保险费的情况很普遍,因此为防止业务员携款潜逃而设的程序。 2,代理人入司需要有本地人担保,保证代理人不会拿了客户的钱走人,或者作一些不道德或违法的事情而不负责任,有些保险公司需要担保人,这样降低保险公司的损失。 3,如今保险行业监管力度加大了,公司管理也正规了,交保费有直接的在线支付,有直接的官网转账,就算是首期也会自己去刷卡或在线支付,基本没什么风险需要去担当。
-
保险公司担保函
担保合同与保函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只是两种不同的保证形式,对保证进行相互补充的关系。其中担保合同是有资质的企业或者法人提供的,而保险公司担保函是银行提供的。
2021.02.24 466 -
担保函是否必须具有保证合同
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 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2021.02.12 142
-
入职公司要求提供担保合同是否合法的?
企业不能将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转嫁到担保人身上,因此,即使被担保人违反企业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也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因此入职公司要求提供担保合同不合法的
2022-07-12 15,340 -
公司出具担保函是否需要公证
1、公司出具担保函并不是一定需要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
2022-10-14 15,340 -
有担保函是否不需要担保合同
1、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2
2022-11-05 15,340 -
担保函没有写担保期限是否合法
1、担保函没有载明担保期限的,不影响担保函的效力,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
2022-12-04 15,340
-
01:09
公司要求体检自费是否违法
公司要求体检自费是违法。用人单位通知求职者已经入职并要求体检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通知求职者已经入职了,再行要求求职者进行体检的,该体检按用人单位特定要求参加的,那么该体检的行为也是招聘活动的一部分,体检费就是招聘费用的一部分
10,291 2022.05.11 -
01:08
分公司担保是否一定无效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对外进行担保。换句话说,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是无效的。如果总公司已经明确书面授权分公司,这时候分公司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依据了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根据公
1,202 2022.04.17 -
01:15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能否要求股东承担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
1,63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