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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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2.5倍征收;对取用水量超过计划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计划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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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法第六十四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的释义如下:这一条款是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处罚规定。该规定列明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该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进行纳税
2022.04.12 16,035 -
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
水资源费即水资源税标准按照不同的用途,分为不同的类型,具体如下: 一、是按照不同取用水性质,参考现行水资源费有关规定,对超计划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2.5倍、3倍标准加
2020.07.1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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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是怎么规定的?
实行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
2022-09-20 15,340 -
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是什么?
水资源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负责征收。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机构征收水资源费。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水资源费由省人民
2022-09-16 15,340 -
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如何?
审批机关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告其上一年度新发放取水许可证以及注销和吊销取水许可证的情况。第三章水资源费征收与使用管理
2022-09-21 15,340 -
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是怎么规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依照法定权限,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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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77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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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农村水费收费标准
国家规定农村水费收费标准为每吨2元。具体如下: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2、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3、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4、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5、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29,958 2022.04.17 -
01:17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征收如下: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
1,64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