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商业保险能同时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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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属于社保,商业保险与互为补充,而与工伤保险对应的商业保险主要有几个部分:1、意外身故与意外伤残,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不冲突(如果符合商业重大疾病情况,或者寿险身故理赔,也是不冲突的),这里的意外伤害是指意外身故和残疾,商业保险意外伤害死亡按保额赔偿,残疾根据定残等级按比例赔偿!2、医疗费用,这里只能起到互补的作用,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部分,可以走商业意外伤害医疗报销剩余部分,不可以那边报完这边再全额报!3、住院津贴:商业意外保险有住院津贴,住院一天补贴约定的钱数,这也与工伤保险不冲突!综上所述,只是在医疗费用报销这部分,有一定的冲突!但工伤保险只管因公发生的,而商业意外伤害与意外医疗,除了免责条款里的情况,其他都是可以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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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商业保险可以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不能。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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