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7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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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治大气颗粒物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大气颗粒物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使用、散装流体物料和废弃物的运输堆放、建材加工、工业生产、矿产开采、火力发电、城市保洁、餐饮经营、燃油机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等,以及裸露地面所产生扬尘、烟尘、粉尘等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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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包括《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国六”排放标准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国六”标准排放限值为国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经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细颗粒物4.5mg/km等。
2020.03.30 594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2020.08.09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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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四条是如何规定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有关工作
2022-09-05 15,340 -
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7条是怎样规定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机动车持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和排气污染超标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投诉和举报予以
2022-09-08 15,340 -
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1条规定
鼓励清洁能源机动车的开发、生产、销售和使用。鼓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禁止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排气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2022-09-10 15,340 -
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26条规定
承担机动车环保检验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具有法人资格。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录。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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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4
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
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方法如下:1、粉尘控制技术;2、高压静电除尘技术;3、旋风除尘技术;4、袋除尘技术;5、湿法除尘技术;6、湿法除尘技术;7、二氧化硫控制技术;8、湿法脱除SO2技术;9、半干法脱除SO2技术喷雾干燥脱硫技术;10、干法脱除S
4,928 2022.04.17 -
01:16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如何认定
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直接破坏了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
490 2022.10.08 -
00:53
山东省二胎产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
2021年山东省二胎产假天数新规定如下:在山东生育二胎的产假也是158天,山东省政府部门没有特别延长二胎的产假时间,生育二胎或者是生育第一个孩子时,男方能够享受到的陪产假的时间都是7天。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生育多胞胎或者遇有难产这种特殊情况,
7,900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