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使用权如何申请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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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也需要土地确认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权登记政策解答》第七条规定: 关于自留地和园地的确认权登记问题,必须以尊重历史为基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自留地、园地等确认权问题,进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的确认权登记。 1、农村实施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向农家耕种的自留地(包括自留山),在第二次土地承包时已经纳入承包地的,必须计算承包地的面积进行确认权登记 2、第二次土地承包时未列入承包地的,可以根据现有地块的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很多村民的意见,列入本次承包地的确认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明书上明确记载为自留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政策解答》 第七条关于自留地和园地的确权登记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自留地、园地等确权问题,凡是纳入承包地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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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的使用权确权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办理宅基地证流程如下: 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 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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