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人是否需要支付价款呀,有没有法律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居住权人一般不需要支付价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生效。
原则上不需要。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物尽其用,民法典等规定可以为他人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可以另作约定。因此,原则上继续居住不需要支付价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居住权人需要支付价款吗
原则上不需要。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物尽其用,民法典等规定可以为他人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可以另作约定。因此,原则上继续居住不需要支付价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01.13 194 -
居住多年是否有居住权呀
居住多年,通过以下形式取得了居住权的,享有有居住权:签订相应的合同后获得;依照法律取得,比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获得;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2021.04.10 126
-
居住权人是否需要支付价款的法律规定
原则上不需要。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物尽其用,民法典等规定可以为他人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可以另作约定。因此,原则上继续居住不需要支付价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2023-08-10 15,340 -
居住权人是否需要支付价款?
原则上不需要。 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物尽其用,民法典等规定可以为他人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可以另作约定。因此,原则上继续居住不需要支付价款,但当事人另有约
2022-07-01 15,340 -
居住权人是否需要支付价款?
原则上不需要。 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物尽其用,民法典等规定可以为他人在自己的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原则上是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可以另作约定。因此,原则上继续居住不需要支付价款,但当事人另有约
2023-05-07 15,340 -
居住权人是否需要支付价款
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
2022-05-25 15,340
-
01:21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6,919 2022.05.11 -
01:12
好友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还需要支付利息吗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1,602 2022.04.17 -
00:56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民法典》在第14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
5,94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