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过期需要赔偿青春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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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不合理。法律上并没有关于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并且青春费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理论上,在婚姻期间双方都有青春损失,并没有损失而言,况且双方结婚是一种自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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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合理吗: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青春费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无法律依据。况且双方结婚是一种自愿行为,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而不是只有女方才有损失,另外青春本质上不是一种权利。
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存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受害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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