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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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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