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物权法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面的作用就是确认当事人确实拥有进行土地使用的这种权利,因此土地使用证它是一种法律方面的凭证,具有相当大的威慑力,而且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有着明确的期限规定,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也应当遵循这个期限规定。延伸阅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交纳的税费有哪些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重要吗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城镇国有土地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商住用地属综合用地,故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以土地的政府批文时间起算。
-
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住土地使用证的年限一般是40年或50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产权年限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2020.04.27 192 -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是多少
土地使用证的年限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2020.04.07 156 -
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土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至70年。娱乐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020.11.16 156
-
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2021-03-05 15,340 -
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少年的房屋土地使用年限
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子产权到期
2022-06-02 15,340 -
居民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
2022-05-20 15,340 -
居民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
2021-04-02 15,340
-
01:13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届满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2,048 2022.05.11 -
00:56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我国私人宅基地,主要是基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权所分配得来。一般每户一份宅基地,此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宅基地是我国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居住保障,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将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否则将无法保证农民的基本保障,极易造成社会流民问题。其次
1,779 2022.04.15 -
01:20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3,09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