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居住权的房屋是否可以进行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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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本地户口的居民欲在当地购买房屋并进行过户手续时,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其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在该地的居住证件。若没有此类证件,则无法顺利完成车辆过户程序。具体步骤如下所述:首先,申请人需提交清晰且真实的身份证明,若涉及委托他人协助办理,受托方还须携带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其次,申请人需提供房产权属证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明资料;第三,申请人需提交由行政机关作出的书面决定,如买卖合同、遗嘱证明、继承文件、房产赠与文件等;第四,若申请人是以竞拍或招标方式购得房产,则需提供中标合同、招标书以及拍卖确认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第五,若申请人是通过拆迁取得房产,则需提供政府颁发的相关法律文件;最后,若房产为多人共有,申请人需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第六百零九条、第六百一十条和第六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而根据第六百零九条的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九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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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的步骤有以下内容: 1、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当事人在合同签订90日内将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进行审查。 4、核实成交价格。 5、缴纳有关税费。 6、办理登记手续,核发产权证书。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 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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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是否有房屋的居住权?
前妻不一定有房屋的居住权。根据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2.09.03 221 -
公证的房子是否具有居住权
房屋居住权可以公证。工作人员通过对居住权内容进行审查、排除不合法的行为以确保公证内容及居住权的合法性,同时确定该行为确系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以确保房屋居住权的真实性。
2020.12.15 191 -
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无房屋所有权但依然可以享有居住权。
2021.04.23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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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房子如何进行过户
使用权的房子到原使用权单位直接更名就可以了原则上不用给钱但一般都要交点几千左右和原房主一同去都带上身份证说白了就是把发票更下名很简单
2022-10-17 15,340 -
农村房屋继承过户后是否有居住权?
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同意设立的农村祖产房子有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2-11-14 15,340 -
二手房买卖双方是否可以分配房屋的居住权
可以。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间(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此,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约定居住权
2022-07-12 15,340 -
房子是否有居住权房屋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 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拥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
2023-05-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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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6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民法典》在第14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
6,071 2022.04.17 -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20,766 2022.04.15 -
01:15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房屋居住权的办理方式如下: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
10,474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