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20条具体内容有哪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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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制度有三种形式: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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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障性住房具体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需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具有本市户籍;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财产总额不超过财产限额;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等。
2020.07.21 122 -
租赁保障性住房条件
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具有本市户籍;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财产总额不超过财产限额;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等。
2021.03.25 197 -
房屋租赁合同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要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
2021.01.23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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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24条具体内容有哪些些?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公示期满3日内,向获得配租的保障对象发放实物配租通知书。享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同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本次分配未能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继续实行轮候,进入下一轮实物配租分配
2022-09-08 15,340 -
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36条主要内容有哪些些?
各地要尽快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健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及时将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的相关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家庭收入和住房信息比对平台,并整合公共资源,逐步实现
2022-09-08 15,340 -
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主要内容有哪些些?
获得实物配租分配的保障对象由于住房地点、环境、楼层、户型等原因,1个月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2年内不得参与实物配租分配,但可以继续享受租赁补贴保障。
2022-09-08 15,340 -
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主要内容有哪些哪些?
租赁补贴一般按月或季度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情况、住房状况等因素确定,实行差别化动态管理。租赁补贴应当于当年的1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以实际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卡(折)
2022-09-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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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
693 2022.04.17 -
01:24
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哪些商标权的内容具体有: 1、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一般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以及核定使用的产品为限的; 2、禁止权,主要指的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有权利禁止其他人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在相似的项目服务上或者是产品上使
1,954 2022.04.15 -
00:57
公租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相关
2,536 2022.04.17